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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亮堂堂货运有限公司年装卸货物60万吨公用码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

更新时间:2020-06-09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属新建项目,实际总投资约4000万元。项目工程将原有的13000DWT泊位码头进行改造,对原有的码头及浮码头(趸船、钢引桥、皮带运输机)进行技术改进,并配备其他相应设施,按现有坡度铺设长94.4米、宽6米的混凝土斜坡道至枯水岸边建成后年装卸货物60万吨。码头位于彭泽县定山镇响山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25'10",北纬29°51'5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6月,江西浔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完成了《彭泽县亮堂堂货运有限公司年装卸货物60万吨公用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019618日,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以彭环评[2019]28号《关于彭泽县亮堂堂货运有限公司年装卸货物60万吨公用码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196月开工建设,20199月开始试运行。

20204月建设单位委托江西赣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江西赣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监测委托,于20200421日至20200422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监测结果、现场检查情况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港口》(HJ436-2008)要求,编制完成了调查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000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0%

(四)调查范围

该项目调查范围码头运行后对码头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码头下游长江水质的影响、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

二、工程变动情况

依据本项目环评文件,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敏感区,属于一般区域,工程占地(水域)范围较小(面积≤2km2或长度≤50km),因此,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对码头水域水生生态产生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工程变动为建筑物的变动(泵船大小),项目在建设和运营后,不会对水域水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除此以外,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阶段对比均未涉及重大变动。

三、验收调查结论

1)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中对本工程提出了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废气

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废气主要为装卸起尘、堆场粉尘、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和船舶度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加强港区管理,按《报告书》要求,采取对路面定期酒水、在卸船机、装船机上采用湿式降尘系统、带式皮带机全段采用密封作业等措施,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实际调查结果:本项目运行带式皮带机全段采用罩盖密封防止物料输送时产生粉尘飞扬;堆场采用半密闭,防止装卸货物产生扬尘;在地漏皮带机上设置雾化洒水喷头,采用湿式降尘系统,对卸料口进行洒水;建立港区散货除尘管理制度,配置洒水车2辆;使用雾炮机5台,减少装载运输过程中扬尘的产生。

废水

环评要求:到港船舶舱底含油污水必须全部送当地海事局指定船舶污水接收船接收处理,船生活污水由船自带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不得在码头所在江段排放;陆域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后方厂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绿化;码头初期雨污水和码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码头面冲洗,不得外排

实际调查结果:码头生产区地面冲洗废水和雨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排入收集池回用,不外排;进场道路地面冲洗废水和雨水经导流沟排入收集池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排入收集池回用,不外排;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委托九江浔阳水上服务有限公司转运处置。

噪声

环评及批复要求:加强对装卸机械和设备的保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正常运转,加强进出港船舶的调度,减少鸣笛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3类标准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码头通过合理布置装卸区、办公区,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方式降低噪声的影响。合理布置港内道路加强进出港船舶及运输车辆的调度,减少鸣笛,有效的降低了噪声的影响。

固体废物

环评及批复要求:到港船舶垃圾由海事部门认可单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处理;项目机械维修产生一定量的含有废油的擦洗纱布等混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底泥送城市填理场处理。

实际建设情况:陆域和船舶生活垃圾、到港船舶固体废物收集后由彭泽县环卫部门收集处置;港区含油污水处理后产生的废油、机械维修使用后含有废油的擦洗纱布等,由彭泽县环卫部门收集处置;沉淀池产生的污泥送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2)水环境影响调查

监测期间,地表水亮堂堂货运上游100米断面pH范围值为7.74~7.88,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20mg/L,氨氮最大值为0.11mg/L,总磷最大值为0.05mg/L,石油类小于方法检出限;地表水亮堂堂货运下游100米断面pH范围值为7.70~7.72,化学需氧量最大值为16mg/L,氨氮最大值为0.13mg/L,总磷最大值为0.07mg/L,石油类小于方法检出限;各断面所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排放口中pH范围7.21~7.60,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悬浮物7mg/L、化学需氧量16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8.2mg/L、氨氮0.68mg/L

监测结果表明处理后生活废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厂界监测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值分别为:0.333mg/m30.147mg/m30.072mg/m3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监测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声环境影响调查

监测结果表明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9.2~65.1dB(A),厂界北面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厂界东面、南面和西面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生态环境保护调查

环评批复要求:工程的水域作业应避开渔业资源产卵繁殖期、鱼苗摄食育肥期,及珍稀保护水生生物的洄游高峰期、施工期间应留出江豚活动通道,在施工中如发现江豚等珍稀保护水生动物时,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施工活动结束后,施工场地应及时清场,并进行复被绿化;应采取增殖放流等措施进行生态补偿。

实际调查情况:对厂区地面进行固化,设置围堰禁止场地初期雨水排入长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和管理力度,禁止工作人员水上作业之便进行捕捞活动;生产中各种固体废物均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抛弃至长江中;制定严格的作业规程,加强人员管理,不得随意破坏岸坡上的植被,严禁随意砍伐工程附近区域的树木或破坏植被。企业每年积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6)环境管理及风险防范

环评要求: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船舶滥油事故等对环境的影响,必须落实《报告书》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码头必须配备溢油应急装备和材料,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应及时启用围油应急装备,减少对下游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应制定详细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实际调查结果:增加绿化等措施加大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储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质。

7)公众意见调查

根据监测期间调查表统计可知,10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对其生活、工作影响不大且没有发生扰民或产生纠纷情况;10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其生活、工作没有影响;10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运行排放的废气对其生活、工作没有影响;10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运行排放的废水对其生活、工作没有影响;10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运行排放的固体废物对其生活、工作没有影响;10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运行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100%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较满意。





验收报告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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